
河南法制報記者 林棟
“以南陽為例,全市平均每年有初中畢業生19萬人,初中畢業后未能進入高中和職業學校的學生有5萬人左右,這類學生被推向社會以后,部分人員逐漸成為未成年犯罪的主體,給社會治理和社會穩定帶來了較大風險隱患……”昨日,針對如何更好地預防此類情況的發生,省人大代表、南陽市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三級警長肖振宇提出三點建議: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矯治體系
缺乏有效的強制手段,是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惡性循環的直接原因。一是建議由市教育局牽頭,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配合,探索建立一所兼具教育性和司法性的工讀學校,用于專門收容矯治未成年違法犯罪人員。二是市司法局要制訂有針對性的矯正方案,大力提升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成效。法、檢、公、司等部門要完善社區矯正移交銜
接機制,確保應矯盡矯。三是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在偵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過程中,要嚴格落實新出臺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根據情況對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夯實監護責任。
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保護體系
一是探索建立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據平臺。以市公安局大情報系統和市綜治中心指揮平臺為載體,建立違法犯罪、父母離異、輟學失學等重點未成年人信息庫,進行碰
撞比對,加強分析研判,落實預警交辦。二是建立重點未成年人“四定四包”責任制度。凡是納入數據庫的重點未成年人都要確定一名政法部門領導、一名鄉鎮街道干部、一名政法干警、一名村社區干部作為具體責任人員,包思想引導、包法制教育、包學有所長、包日常監管。三是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扛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主體責任,全面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