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河南法制報記者?李俊曉??馬建剛?通訊員?趙奔宇/文圖
3000年前,古陜州甘棠樹下召公結廬聽訴,留下成語“甘棠遺愛”;進入新時代,陜州檢察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習近平法治思想相結合,打造出輕罪治理品牌“甘棠輕楓”。
近3年來,通過突出“簡案快辦、小案精辦、輕罪共治”這一特色,三門峽市陜州區檢察院走出一條輕罪治理高標準運行、高質效落地的陜州實踐樣板,為推動全省檢察機關探索輕罪治理體系建設提供了借鑒。
自從2021年開始打造“甘棠輕楓”?輕罪治理品牌以來,陜州區檢察院先后獲得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等榮譽稱號,相關辦案團隊分別被最高檢、省檢察院表彰為“為民辦實事”優秀辦案團隊,進一步彰顯“甘棠輕楓”在實現社會和諧、助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3000多本卷宗?迎來“甘棠輕楓”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
近年來,我國犯罪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嚴重暴力犯罪占比大幅下降,輕罪案件成為犯罪治理的主要對象。2024年最高檢工作報告提出,要構建中國特色輕罪治理體系。
作為縣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參與者和促進保障力量,陜州區檢察院深刻認識到,適應刑事犯罪結構變化,重視和加強輕罪治理體系的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探索是一條必由之路。自2021年開始,該院就開始試水輕罪治理機制體制建設。為夯實工作基礎,找出一條“治與世宜”的治理路徑,該院通過“倒推法”對此前數年的3000多本卷宗進行梳理,對輕罪檢察案件數據進行歸集和分析,系統總結出當地輕微刑事犯罪發案態勢和特征,分析尋求輕罪治理建議。當年,該院就提出“不起訴+”的辦案模式,將輕微刑事案件辦理與檢察官聯席會議、公開聽證、集中訓誡、檢察建議、司法救助等相融合,杜絕“機械司法”?,提升輕罪辦理質效,贏得社會各界認可。

不起訴集中宣布暨公開訓誡
? ? ? 經過不斷實踐和完善,目前,陜州區檢察院的輕罪治理工作已從當初的“不起訴+”輕罪辦案模式,發展成為以高質效辦好每一起案件為價值引領,堅持治罪與治理并重,突出“簡案快辦、小案精辦、輕罪共治”特點,一體化推進的“甘棠輕楓”?實踐樣板。
三門峽市檢察院調研組近日在陜州區調研時對“甘棠輕楓”實踐樣板給予肯定,希望陜州區檢察院錨定輕罪治理時代課題,繼續書寫好新時代檢察答卷。
能動履職讓“簡案”進入快車道
深化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內容。面對新形勢、新要求,陜州區檢察院主動與偵查機關加強會商,明確繁簡標準,做好受理前合理分類,對案情簡單、證據充分的簡易案件速裁速辦,提升辦案質效。
去年下半年,該院先后成立兩個簡案辦理團隊,專門負責辦理輕罪案件:一個負責辦理危駕、交通肇事案件;一個負責辦理幫信、故意傷害等輕罪不起訴案件,集中受理、集中起訴、集中宣判。
“截至目前,陜州區檢察院簡案受理占比72.1%,速裁程序適用率為44.4%,集中起訴占比50%,一審公訴案件平均辦案時長縮短到17天。”提起“甘棠輕楓”帶給該院的變化,陜州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高麗說。
為加強司法協作,促進“同向發力”,陜州區檢察院與偵查機關構建了檢警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類案協商、同堂培訓、工作通報,促進互學互鑒、統一司法理念。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值班律師辦公室、速裁法庭、多元調解室等辦案場所,專門設置“一站式”辦案中心,實現訴訟環節高效銜接。
該院簡案團隊負責人、第一檢察部主任李曉龍告訴河南法制報記者,在辦理此類案件的過程中,該院強化源頭監督,準確把握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提請逮捕、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等決定的必要性,嚴格審查適用逮捕強制措施的事實、證據條件,做好社會危害性量化評估、非羈押風險評估等工作,對已經作出批捕決定的案件,動態審查評估羈押必要性。
2023年以來,該院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119人,依法變更強制措施6件6人,訴前羈押率降至19.7%。
“小案精辦”促進社會關系修復
“當時我只想著把銀行卡借給別人能賺錢,沒想到會犯法,是你們給了我改過自新的機會。”近日,陜州區檢察院依法對9名涉嫌幫信罪的嫌疑人集中宣布不起訴決定,并現場開展普法教育。接受訓誡后,大學生小劉激動地說,他要把自己的經歷告訴身邊的人,拒絕成為不法分子的幫兇。
這僅是陜州區檢察院落實“小案精辦”促進社會關系修復的一個例子。
“我們所說的‘小案’一般指發生在群眾身邊,由偶發矛盾、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等問題引發,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較小,社會關系修復可能性大的輕微刑事案件。”陜州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海勇說,這些案件雖“小”,卻關系到涉罪人及其家庭生存、發展的當下和未來。
為了讓化“小案”成為社會關系修復器,精準辦理此類案件,陜州區檢察院全方位加強起訴必要性審查,制定實施推行偵檢協作實質化、案件審查實質化、案件討論實質化、案件評查實質化、團隊運行實質化“五個實質化”工作法,扎實做好提前介入和個案會商工作,圍繞社會危害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實質性把握情節顯著輕微和情節輕微的關系,精準行使起訴裁量權。
在辦理“小案”過程中,辦案團隊多策并舉,與區法院、區公安局、區司法局聯合制定《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制度暫行規定》,全流程落實賠償保證金制度。綜合運用釋法說理、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履職方式,實現“法結”與“心結”一起解;與此同時,依據相關規定對不起訴后的犯罪嫌疑人因人施策,對需要予以行政處罰的發出檢察意見50份,推動行刑有序銜接;對150余名被不起訴人進行訓誡,有效發揮教育警示作用;組織78名被不起訴人參與交通執勤等社會公益服務,以社會公益志愿服務方式進行教育感化。
“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別人的人生。”陜州區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杜秀明說。帶著這種樸素的執法理念,該院辦“小案”辦出了社會“大和諧”。
提高站位讓“共治”成為司法特色
推進輕罪治理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系統工程,不能靠檢察機關“一家獨奏”,而是要把“檢察之力”融入“社會之治”,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輕罪治理格局。這是河南法制報記者在采訪中,對陜州區檢察院打造輕罪治理實踐樣板最深的感受。

互學互鑒
近年來,陜州區檢察院不斷強化訴源治理,采取“類案分析+走訪調查+數字賦能”模式,深挖案件中反映出的根源性問題,邀請特邀檢察官助理參與建議的提出、送達、督促落實等工作,推動職能部門和涉案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目前,該院已向礦山治理、燃氣監管、自建房等領域職能部門發出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9份。
為構建共治共享“大綜治”治理格局,該院與區政府會簽文件推動“府檢聯動”,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參與專項行動、社會綜合治理、防范化解矛盾等工作機制,強化紀檢監察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與司法機關的信息共享和行刑銜接,形成治理合力,扎實做好不訴后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和跟蹤問效,共同提升社會治理質效。
在將“檢察之力”融入“社會之治”的過程中,陜州區檢察院主動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該院結合司法實踐向黨委、政府報送法律監督工作報告,針對幫信犯罪激增,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上升等問題報送專項報告15次,為黨委、政府深化社會治理提供決策依據,相關做法得到上級領導認可。
“有效構建中國特色輕罪治理體系是實現社會和諧、助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方面,對此我們責無旁貸。”采訪結束時,李海勇如是說。